山西一鄉政府請在外幹部聚餐
  “以醋報銷”被處分
  山西省晉中市國慶前夕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“八項規定”的典型案件。其中,一鄉政府邀請本籍在外科級以上在職領導回鄉座談,會後安排15桌午餐,相關負責人被處分。
  晉中市紀委通報稱,太谷縣水秀鄉政府在2013年2月邀請120餘名水秀籍在外科級以上在職領導回鄉座談,會後安排15桌午餐。2014年1月份以購紀念品醋的票據報賬支付15桌聚餐費用15633元,違反八項規定精神。給予水秀鄉人大主席楊富根黨內嚴 重警告處分;給予水秀鄉黨委書記程錫威、鄉長孫俊傑黨內警告處分。
  晉中市紀委要求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,繼續執好紀、問好責、把好關。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頂風違紀行為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決不姑息,始終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。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山西一鄉政府請在外幹部聚餐“以醋報銷”被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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