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南網1月10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ETC爭議不斷!現在又爆出“警政署”竟然發文給高速公路局和遠通電收,表示“基於協好房網助警政單位維護社會治安、偵查潛在犯罪行為”,要求提供“全天候24小時”所有高速公路通行車輛紀錄;儼然就是要把ETC電子收費系統變成警方監控武器,在高速公路上演“全民公敵”戲碼。
  而更令人訝異的是,對於“警政署”發文要求,根據媒體所獲消息高公局竟然迴文同HI-Q褐藻糖膠意;但弔詭的是,當記者實際向高公局查證時,卻一連被轉了3、4個單位,不是說非所屬業務無法回答,不然就是長官正在開會無法回應,因此事實如何無法得知。
  不過,相較於高公局的迂迴閃爍,遠通電收倒是直接表示,確實有接獲“警政署”方面行文要求,但礙辦公室出租於“個資法”疑義,在“法務部”未確認無法律責任前,目前並無法提供。
  而對於“警政署”企圖利用ETC電子收費系統對高速公路往返車輛進行監控一事,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,也在今(10)日向媒體投書質疑,警政署在毫無犯罪嫌疑和特定案由的前提下,在國道上對全民監固態硬碟控的正當性;並且在接受媒體專訪時強調,“我們沒犯罪,為何上國道要被監控?!”嚴詞批判警政署意圖監控全民的偵防作為。  (原標題:台ETC被指成監控系統 “警政署”發文監控過路民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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